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东平县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县城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原则上不限行。
二、其它中型、重型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应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申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码行驶。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19日
关于G105京澳线东平改建项目无盐村至彭集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封闭的公告
关于G105京澳线东平改建项目无盐村至彭集段【东宁路(彭集安村-G105交岔口)】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期间道路封闭的公告,因G105京澳线东平改建项目无盐村至彭集段【东宁路(彭集安村-G105交岔口)】道路改建工程开工建设,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将对东宁路(彭集K0+100安村-G105交岔口K1+423)道路改建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
0评论2024-05-30138
东平交警救助基金解危难,群众感谢送锦旗
近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交警,危难救助暖人心”的锦旗,被救助人李女士家属对救助基金及时救助和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0评论2023-09-0139
关于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新增G220国道338KM+699M至342KM+149M(南水北调济平干渠路口至黄河河务局斑鸠店段)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
0评论2023-0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