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拟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题
关于对史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
二、听证时间
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形式,如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前报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王宁宁,联系方式:0538-3012623)。请出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未经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许可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特此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0日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东检民公告〔2024〕5号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师国栋(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431X)在其经营的斑鸠店镇天天手机卖场内,未经客户许可,通过发送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手机APP等方式从姚传峰处获利78173元。
0评论2024-03-29150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关于对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10:00,联系电话:0538-3012652。
0评论2024-02-2030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东检民公告〔2023〕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侯召伟、丁吉国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0评论2023-10-17135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拟召开公开听证会。
0评论2023-07-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