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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

2024-04-17740东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书龙,男,1988年04月27日出生,住东平县斑鸠店镇陈庄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427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3)鲁0923民初1902号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陈书龙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陈书龙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赵景良,男,1985年07月19日出生,住东平县老湖镇前楼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50719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6057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赵景良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赵景良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尚道元,男,1970年08月02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尚流泽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00802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5445、5446、5447、5448、544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尚道元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现敦促被执行人尚道元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王玉德,男,1966年7月1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大井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60701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1)鲁0923诉前调书4895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王玉德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现敦促被执行人王玉德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侯庆顺,男,1981年05月0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罗庄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10508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2)鲁0923民初4398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侯庆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现敦促被执行人侯庆顺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马承柱,男,1983年3月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汇河街。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30305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1)鲁0923民初281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马承柱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现敦促被执行人马承柱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刘景国,男,1977年6月20日出生,住东平县银山镇北刘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70620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18)鲁0923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刘景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现敦促被执行人刘景国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张钦霞,女,1972年02月08日出生,住汶上县杨店乡曹营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83019720208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张钦霞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张钦霞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陈超,男,1985年7月26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龙山大街。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50726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17)鲁0923民初176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陈超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陈超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被执行人:李方义,男,1986年12月3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田庄村。

  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1203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1)鲁0923民初2448号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李方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李方义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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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4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1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5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323号
被执行人:王龙,男,1986年01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小东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0128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

0评论2024-11-19126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0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被执行人:李振生,男,1987年05月1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890。

0评论2024-07-1869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1)东执字第119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1)东执字第1190号,被执行人:王建华,男,1972年09月10日出生,住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20910xxxx。

0评论2024-07-05108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92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0评论2024-06-2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