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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

2024-06-18610东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飞,女,1992年03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孟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20305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6777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陈飞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陈飞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刘大鹏,男,1972年10月11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汶河街,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21011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4)鲁0923民初1792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刘大鹏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刘大鹏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林加强,男,1990年06月01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小牛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00601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2)鲁0923民初375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林加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林加强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刘明浩,男,1975年6月19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粮所家属院。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50619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刘明浩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刘明浩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张鲁海,男,1978年6月4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西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0604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张鲁海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张鲁海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叶近清,男,1985年09月29日出生,住东平县老湖镇九女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50929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叶近清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叶近清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于敬岐,男,1974年6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张圈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40628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于敬岐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于敬岐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被执行人:孙忠昆,男,1989年09月06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孙流泽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90906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6025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孙忠昆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孙忠昆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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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5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1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5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323号
被执行人:王龙,男,1986年01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小东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0128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

0评论2024-11-19126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0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被执行人:李振生,男,1987年05月1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890。

0评论2024-07-187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1)东执字第119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1)东执字第1190号,被执行人:王建华,男,1972年09月10日出生,住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20910xxxx。

0评论2024-07-05108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92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0评论2024-06-2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