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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放养鱼苗保护生态

2019-10-29180正义网

  “这次集中放养无论从法律上还是环保上,都是一件大好事,我们将积极配合检察院,保护好东平湖的一湖碧水。”近日,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渔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东平湖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集中放养了价值2万元的各类鱼苗。此前,当地居民陈某、吴某等人在东平湖禁渔期,非法使用电瓶、逆变器捕鱼被公安部门查获。随后,东平县检察院对陈某、吴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东平县法院判令陈某、吴某等人承担因非法捕捞产生的生态修复费用2.1万余元。(通讯员赵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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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检察院对郭明华、贺茂勇、侯玉喜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郭明华、贺茂勇、侯玉喜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联系电话:0538-3012659邮寄地址: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0评论2024-02-21115

东平县检察院对徐衍来、栗明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3年8月份,在接山镇南山庄村普信饲料厂南面徐衍来、栗明玲家的果园内,二人采取拉挂防护网的方式,防止鸟类啄食果园里种植的桃子。

0评论2024-01-1840

东平湖上的“铁娘子”—东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学兰
王学兰是东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她办理了400多起案件,大案、要案20多件,在考核中连年名列前茅,先后获得山东省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等称号和“优秀法律文书奖”等奖项。

0评论2023-06-21146

东平县检察院对王伟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0评论2023-04-14434

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12月29日,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主持会议,副主任侯圣玉、李元申、陈兰芳、王成明、牛之春,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出席会议。

0评论2020-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