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全力推进涉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追缴和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近日,该院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对一涉恶案件执行到位505.7万元。
2019年底,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案件移送执行后,第一时间对扣押在案的张某某所有的宝马车及工程车辆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经过100多轮竞拍,最终以总价505.7万元拍卖成功。此次拍卖,仅是对部分已生效判决确定的涉案赃物进行的处置,后续执行工作正在紧张推进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全面启动“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等多种手段,深挖财产线索,及时控制财产,彻底摧毁犯罪经济基础,给黑恶势力犯罪予以强力震慑,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讯员 侯传蒙 魏龙)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6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4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0评论2024-06-2757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被执行人:陈飞,女,1992年03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孟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20305xxxx。
0评论2024-06-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