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该团伙首要分子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处团伙其他成员七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成立投资公司,聚拢社会闲散人员,假借投资理财之名,违规外放高利贷,同时多次指使或默许刘某及其他几名被告人,通过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以及喷漆、放花圈、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方式向他人索要债务,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刘某为纠集者,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平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同时,把“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有机结合,全面调查本案违法所得数额及成员财产状况并予以追缴,瓦解恶势力组织再次滋生的经济基础,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两份,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下步工作中,东平法院将持之以恒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推动东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李大伟 刘华卿)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179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37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84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74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0评论2024-06-27120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被执行人:陈飞,女,1992年03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孟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20305xxxx。
0评论2024-06-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