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主动靠前,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在诉前阶段,案涉110亩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全部交接完毕,取得了当事人双方均满意的效果。

2012年,某村民委员会与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因土地返还及地上附属物的处置产生争议,村委会提起诉讼。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为防止土地长期闲置,影响农作物耕种时节,东平法院积极靠上,研判案情,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经过多次到村实地勘验和调解,最终,土地顺利返还村委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村委会将该土地收回后,将用于大型冬暖式大棚项目建设,该起案件的妥善处理,为该村重点项目建设扫清了障碍,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东平法院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依法高效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的司法担当。下一步,东平法院将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下沉司法资源,在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的宏伟事业中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6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4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2580号,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0评论2024-06-2757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五期),被执行人:陈飞,女,1992年03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孟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20305xxxx。
0评论2024-06-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