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和《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县审批局对《山东致远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年取地下水1.86万方供水工程申请,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0538-5358778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