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和《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东平县行政审批局对泰安市百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用真空镀铝项目取水许可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出具取水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0538-5358778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9日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和《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东平县行政审批局对泰安市百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用真空镀铝项目取水许可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出具取水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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