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东平县精神病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0538-2821130。
附件: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序号 | 国家统一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医保协议 类别 |
1 |
H37092304003 |
东平县精神病院 |
梯门镇政府驻地 | 住院、门慢、门诊统筹、普通门诊刷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