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新医诊所负责人王爱民申请撤销该医疗机构备案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依法撤销原核发的《诊所备案凭证》,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新医诊所
登记号:PDY52518237092317D2192
负责人:王爱民
所有制形式:私有
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机构地址:泰安市东平县光大家园11号楼
诊疗科目:内科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