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五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从2023年7月至12月,县平安办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民转刑”命案犯罪等五类突出违法犯罪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涉嫌实施五类突出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涉嫌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嫌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打防管控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联动的源头预防体系,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重拳出击五类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预防和打击五类突出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预防犯罪侵害、远离犯罪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10”积极举报五类突出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安东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