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鲜羊酒馆:
本委受理吕衍勇诉你单位工资纠纷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174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8月份工资65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3年12月31日上午9时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