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东平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泰安某家居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一、关键词
粉尘涉爆 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案情
2024年1月22日,按照全县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排,东平县应急管理局对泰安某家居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经查,该企业未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造成作业现场木粉尘积尘严重。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9.4条之规定: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同时,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之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东平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复产。
三、处置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规定,东平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2024年1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
1、什么是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是由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点燃源而引发的爆炸,一般具有较大危害性,易造成群死群伤。
粉尘涉爆企业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2、可燃性粉尘有哪些?
常见的可燃性粉尘主要有金属粉尘(如镁粉、铝粉)、粮食粉尘(如小麦粉、玉米粉)、木粉尘、纤维粉尘(如亚麻纤维、棉花纤维)、煤粉尘。具体名录参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3、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如何判定?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将以下情形判定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