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923执258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重仁与被执行人王成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成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韩重仁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成柱(曾用名王东),男,1978年10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梯门镇西芦泉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1005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成柱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进行司法拘留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成柱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29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