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我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的2024-8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定程序,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日进行了挂牌出让,经竞买人竞价,现已成交,其结果公示如下:
2024-8号(不动产单元代码370923101036GB00008W00000000)宗地面积67171㎡,位于东平县大羊镇清水坦村南、105国道以西,东至清水坦村土地,南至清水坦村土地,西至清水坦村土地,北至清水坦村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9,建筑系数>35%,绿地率<10%,厂前区用地比例<7%,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竞得人:山东东平湖天元石业有限公司,成交价款(大写):贰仟肆佰贰拾捌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24281560.00)
以上一宗地成交时间:2024年8月2日,公示期限: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7日。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