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艳军,34岁,中共党员,东平县司法局新湖司法所所长。她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数不多的“豪情巾帼”,十年坚守基层,年轻干部的坚韧、热情、拼搏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矫正路上,她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五包一”管控帮扶新机制、“三位一体”普法新模式,帮助200多名矫正对象重归社会。十年来,她始终站在矛盾调解的第一线,一只小板凳,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里,融真情于群众,经她调解的纠纷300余起,提到董所长,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十年间,她用自己的一腔热情和无怨无悔让老百姓感受着司法温暖。先后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县文明服务先进个人、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