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深渊也好,荆棘密布也罢,我尽职尽责追诉犯罪,心底光明磊落。我相信,邪恶终不压正。”王学兰坚定地说。
王学兰是东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她办理了400多起案件,大案、要案20多件,在考核中连年名列前茅,先后获得山东省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等称号和“优秀法律文书奖”等奖项。
行稳脚下路,实力显担当
面对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王学兰仍然把工作做到极致。她带领部门人员办理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首次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了被破坏的生态。
在办理全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案中,王学兰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颜某家庭困难,无力赔偿生态损失。面对这一情况,经研究讨论,王学兰决定采用“以工代偿”公益诉讼执行方式,让颜某通过看护村段河堤及两岸绿化树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这充分展现出她办案的高效“力度”和暖心“温度”。
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黄河滩区违建养殖场问题十分突出,且成因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硬骨头更要强硬地啃下来!”王学兰铆足劲,查找有关法律法规,调取职权清单,厘清各部门职责。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黄河滩区违建养殖场这一历史性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此案被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评为典型案例。
行经坎坷路,不怕“苦累难”
面对犯罪嫌疑人在具体细节上含糊不清的供述,王学兰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重新提审、逐笔核实犯罪事实。她白天讯问,夜晚看卷,当得知一名关键证人在安徽阜阳看守所时,又连夜驱车前往,全面查清此案的犯罪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小案件反映大民生。”群众来访或来电反映,大多集中在老年人、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只有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彰显公平正义。2022年5月,王学兰同部门人员走访了法院、司法局、妇联、残联、民政局、人社局等多个单位,积极阐述合力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重要性。最终七部门依托协作机制,成功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维权20余起。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常年奔波于案发现场,但王学兰不畏艰难困苦,面对污染物刺鼻难闻,污染现场环境恶劣等情况,她知难而进,一一克服,用“铁娘子”的风范展现着检察官不怕“苦累难”的意志。
行走斗争路,忠诚铸检魂
在办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时,犯罪嫌疑人的“非常配合”,引起王学兰的警觉。于是她仔细查看监控卡口视频,耐心开展讯问,最终突破顶包案件,找出了真犯。
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正式入法,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污染环境者既要受到刑事处罚,也要承担民事责任。高额的环境修复费用让部分被告人产生抵触情绪,拒不履行或缴纳。王学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说理,讲明利害,最终被告人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自觉守护“金山银山”。
办案中时常遇到找“关系”的情况,王学兰一一严正拒绝。她说:“身有正气,不言自威。”公平公正办案是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她的工作准则。“廉洁、严谨、务实、奉献”是王学兰的工作信条,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她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警醒自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把办案当作最好的历练。她坚守廉洁自律,不让胸前闪亮的党徽、检徽蒙上一丝尘埃。(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