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城市社区、农村临时封闭管理通告

   2020-02-07 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030
核心提示: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全县城市社区、农村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全县城市社区、农村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居民出行。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串门、不接触”,确需外出必须戴口罩。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

  二、严控外来人员。所有社区、村(居)、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临时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通行。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逐一落实“两查三问三登记”:查是否戴口罩、查体温,问是哪里人、从哪里来、有谁同行,登记有效证件、车牌号、手机号。

  三、严控公共场所。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时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农村大集一律关停。

  四、严控人员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备案。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五、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区、村(居)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单位自建小区、“三无”小区、出租房房主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居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因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严格重点管理。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告,并与定点医院联系,严禁自行就诊。必要时对村(居)、小区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2550100,县人民医院沙河站院区:2092963。

  七、严格执行纪律。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八、 本通告自2020年2月5日起施行,解除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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