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各企业和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上级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保运转、渡难关、稳发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 0538- 2823159)
2、保障复产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和城乡生产生活的国计民生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主动对接用工需求,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多渠道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 2832819)
3、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21275)
4、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32896)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安排。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线上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28186)
6、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56196)
7、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业务,在原规定“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内。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自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0538-2823159)
8、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举办“战疫情、保复工”东平县2020年春风行动网络招聘服务月活动,开展线上招聘。与省、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企业和求职者可搜索“泰山人社”“泰山集结号”等微信公众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泰安招聘网、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网等网络平台,实现线上招聘求职。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32819)
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