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0〕5 号)要求,落实一次性用工补贴。按照“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春节期间(截止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要求,经核实,我县泰安恒源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符合规定,现将发放一次性用工(第一批)补贴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 | 复工人次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泰安天阔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1150 | 230000 | |
2 | 泰安恒源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578 | 115600 | |
3 | 山东九鑫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323 | 64600 |
公告期限:2020年3月6日-8日。
电话:0538-2832819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