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鲁0923民初324号
张本勇,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503200018;
马中秀,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502210062;
李启昴,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102190015;
马秀梅,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701260089。
本院受理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923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