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东平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东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及措施,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府执行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为建立切合县情、权责统一、高效便捷的权责清单管理模式,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东平县作为泰安市权责清单编制发布工作先行试点县,超前谋划、高点定位、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在全市率先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2019年7月28日至8月15日期间,共组织全县32个部门编制公布县级权责清单事项5123项,实现了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序衔接,明确了责任主体,理顺了职责权限。
二是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商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民互动”等五项内容为重点,优化了窗口布局,提升了服务效率。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建立健全了代办帮办服务运行机制,梳理优化代办帮办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按照《关于印发<东平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事项划转交接备忘录,认真做好事项划转事宜。加快政务信息共通互享,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网上运行,同时有力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乡镇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公共服务类事项1693项,社保、就业、民政等部门利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养老金缴纳、求职招聘等服务事项已实现“就近能办”“网上能办”。 规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八统一”要求,实现市县一体、三级联动。建立分类统一的电子交易制度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三是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治安整治机制。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大力整治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诈骗、盗抢等治安突出问题。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建立了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现两个中心一体化运作,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形式配齐了工作人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做到场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五落实。积极推进综治信息平台建设,结合东平实际科学制定规划,整合“雪亮工程”、四类风险排查、矛盾调处平台、视频会议等信息资源,为部分网格员配备了手机APP,实现网上任务办理、事项办理等功能。按照“打实基础、稳步推进”的原则,“雪亮工程”基础工作进展扎实。县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共享总平台、综治中心分平台正规划建设,14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正逐步建立公共视频图像应用平台,与同级公安部门视频图像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实施东平湖省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廊道、堤坝防护林,阻挡、杜绝面源污染进入水体。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对禁养区内已依法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回头看”活动,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关闭、搬迁成果。借助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对大汶河及支流和环东平湖周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入湖河流实施生态拦截、净化,削减入湖污染。今年,完成了大汶河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湿地160亩、汇河人工湿地160亩。同时,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查处力度,共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60余起。印发了《东平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辖区内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东平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对各项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良性循环。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调查研究、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政府出台的文件、纪要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审查。机构改革后,已起草、审核各类文件、纪要、公告等45件,对部分与上位法或政策相冲突的文件,及时进行了修改,有效保障了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县司法局按照市备案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报备。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废止与上位法或当前形势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保障了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操作性。重点开展了“四新经济”、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及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扫清障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东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个必经程序,实现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政府合同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的处理,扩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面,防范法律风险。2019年,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研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文件合同、提供涉法咨询等30余件,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水平。
三是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积极稳妥地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纠正决策偏差。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考核的重点,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处罚(强制)网上运行,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处罚(强制)事项纳入网上进行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2019年,全县共录入行政处罚(强制)事项3483项,20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始网上试运行。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2019年,我县举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由原来的67个缩减至49个,行政执法人员由原来的1893人缩减至1276人。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综合协调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坚持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制度,就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11件、政协委员提案212件,满意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二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积极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案卷评查,查找问题,及时向部门反馈,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下发了《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和《东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压实主管部门单位公开责任。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机制。围绕“预防、排查、上报、调处、保障”一体运作,压实乡镇(街道)、管区、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联席会议,狠抓源头预防,突出层级联动,县、乡、村三级和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调解组织,11个专业化解组织不断完善,以案定补机制全面推开,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每月底按时向县调处中心报送排查调处情况,全县上下一条线、一张网,及时化解了大量苗头性问题和复杂疑难案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平模式”。今年,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61件,成功率达98.2%,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工作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总结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指导规范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机制,充分发挥与人民法院信息互动作用,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做好应诉相关准备,并主动与法院、原告沟通和协调,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对起诉县政府的案件,找准争议焦点,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按期提交答辩状,按时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切实维护县政府的合法权益和形象。2019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审结15件,均胜诉,有效维护了政府权威。
四是推进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东平县仲裁发展促进会的作用,深入推广和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仲裁的公众认知度。2019年,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纠纷94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五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印发《东平县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候访、接访场所室悬挂宣传图版,循环播放违法信访受到惩处的反面典型纪录片,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实施依法分类处理,加强相应信访事项的法定程序处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动摇。严格落实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结合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法的相关文件,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着力培育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认真执行普法考试制度,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将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充实“‘今日东平’司法行政在线”“‘法韵东平’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平台板块形式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
八、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健全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充实领导力量,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根据《2019年度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考核办法》(东发〔2019〕13号)和《2019年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考核实施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综合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0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意见和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