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2020-04-22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480
核心提示: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0年4月21日决定任命:赵磊同志为东平县公安局局长。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2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0年4月21日决定任命:
  赵磊同志为东平县公安局局长;
  王长龙同志为东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洪亮同志东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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