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公 告
东检民公[2019]3709230000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期间,在山东省东平县梯门镇北陈庄村北侧山体内,东平北辰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广忠)以爆破方式非法越界开采山石,经有关部门鉴定,非法开采的山石涉案价值2850万元,其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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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