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公告
广大参保居民:
按照省市医保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0〕6号、泰医保处函〔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医保结算支付率,促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惠民,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和水平,现就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公告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作用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研发,是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老百姓看病购药既方便又快捷,极大提升了广大参保人使用医保的便利性,参保人可通过手机随时办理医保业务,医保支付一码通行。
全县15家定点医院和213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功能,并且实现了省内医疗个账异地通刷,参保人员到医院就诊、药店购药等发生的费用,付款时直接用手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无需再带社保卡,扫码支付更快更便捷。
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
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含居民),可选择以下方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图一右下角二维码,按提示激活;二是用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我的医保”->点击‘医保凭证’->’激活凭证’,按提示激活。
联系电话:2827859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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