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会召开后,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会议精神没有及时传达,没有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本单位8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事宜,未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大厅,对进驻人员也未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授权,致使应进驻大厅的事项未能全部实质性进驻,影响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规定,对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予以通报批评。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要求要坚决落实落细落地,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稳定、公开、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