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东平国仕山(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表(水土保持部分)》进行了技术审查,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规范,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0538-5358778
国仕山1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东审批农函〔2020〕30号
项目名称:东平国仕山(棚户区改造)一期4#、5#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平县汇河街中段以北,东原路西侧
区域评估情况: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 / /www.dongping.gov.cn/art/2020/11/26/art_65250_10078321.html水土
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9日方案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情况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泰安市睿昌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3126642600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文化发展中心3号楼603号
电子信箱:914080970@qq.com
法人代表:钱占勇 联系电话:13853888066
授权经办人姓名:王化军 联系电话:18653891856 证件类型及号码:370923196209080318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承诺|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钱占勇
生产建设单位:泰安市睿昌置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揉,,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12月15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