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药店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2021-01-11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00
核心提示:东平县药店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如出现发热症状,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120救急电话。

  冬春季是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药店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名登记。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等信息的登记。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信息,询问药品用途,做好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

  二、防控指导。告知用药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随时保持手卫生等。

  三、信息上报。各药店安排专人,把登记购买退热药、止咳药人员信息,每天上午11点,下午17点,两次上报登记汇总信息,并将信息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把本辖区药店报送的信息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县委指挥部办公室。

  四、东平县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联系方式:

  东平县人民医院:0538-2550100

  东平县中医院:0538-2886028

  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0538-2451137

  东平县第三人民医院:0538-2092827

  如出现发热症状,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或拨打120救急电话。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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