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对东平县农资经营单位贾红霞、王强二人提交材料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单位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2821171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对东平县农资经营单位贾红霞、王强二人提交材料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单位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2821171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