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我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的东平2021-8号、2021-9号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定程序,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0日进行了挂牌出让,经竞买人竞价,现已成交,其结果公示如下:
1、东平2021-8号:该宗地面积37291平方米(55.9365亩),东至武村土地,南至武村土地,西至武村土地,北至山东九鑫机械工具有限公司、武村土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设定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厂前区用地比例<7%,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竞得人:山东九鑫机械工具有限公司,成交价款(大写):壹仟三佰三拾玖万元整(¥13390000.00)。
2、东平2021-9号:该宗地面积10056平方米(15.084亩),东至武村土地,南至花篮店村土地,西至武村土地,北至武村土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设定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厂前区用地比例<7%,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竞得人:山东九鑫机械工具有限公司,成交价款(大写):三佰陆拾贰万元整(¥3620000.00元)。
以上二宗地成交时间:2021年3月10日,公示期限: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