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4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鹏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立华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张继明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董玲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4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鹏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立华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张继明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董玲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