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18)鲁0923执130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齐贵伦与被执行人王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海涛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齐贵伦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海涛,男,汉族,1987年7月21日出生,住东平县斑鸠店镇东堂子村xx号,身份证号码:37092319870721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0元及利息。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海涛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海涛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86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