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8)鲁0923执5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树芝与被执行人张玉、杜延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玉、杜延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树芝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玉,男, 1969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大羊镇丁坞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690405XXXX。
被执行人:杜延珍,女, 1966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大羊镇丁坞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661017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玉、杜延珍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玉、杜延珍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89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