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及规划设计指标
东平2021-J001号:该宗地面积10620平方米,东至孙皋村土地,南至孙皋村土地,西至孙皋村土地,北至孙皋村土地。规划土地用途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土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设定容积率<0.1,建筑密度4.5%。该宗地起始价格为272万元,竞买保证金136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按照《土地竞买操作手册》规定进行会员注册和网上交易。
4、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5、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北“山东CA”(花园路);电话:18605382735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具体要求,可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并认真阅读《土地竞买操作手册》。
五、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7日止;网上交易时间:从2021年5月18至2021年5月28日。
网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6:00止(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6:00止(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竞买人可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6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宗地竞买人相对应的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
竞买人应按宗地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可按保证金缴纳指南操作并点击到账查询进行核实)。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
七、地块网上报价期限为:
起始时间:2021年5月18日8:00,
截止时间:东平2021-J001号地块2021年5月28日9:00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东平县银山镇孙皋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不予成交。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东 平 县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联系电话:0538-285853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
项目受理:0538-5358903 交易见(鉴)证:0538-5358313
保证金业务:19863871778
十一、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挂牌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东平县东平2021-J001号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网上交易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平2021-J001号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东平县银山镇孙皋村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东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
二、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东至孙皋村土地,南至孙皋村土地,西至孙皋村土地,北至孙皋村土地。
(二)地块范围:东至孙皋村土地,南至孙皋村土地,西至孙皋村土地,北至孙皋村土地。
(三)出让面积:10620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三类物流仓储用地(民用爆破器材存放);
(五)容积率<1.0;
(六)建筑密度4.5%;
(七)其他要求:具体规划按照东平县东平2021-J001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所载明的控制要求内容执行。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五、用户认证与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前,应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北“山东CA”(花园路)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竞买人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取得CA数字证书即视为同意接受网上交易相关规定及本办法的约束。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竞买人如有遗失或损毁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原证书及密码随之失效。
(二)竞买人申请竞买前,应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公告及出让宗地的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公开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咨询。
竞买申请已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和宗地现状均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通过向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获得与出让宗地相对应的唯一保证金子账号。
六、网上报价和竞价
(一)网上交易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系统停机维护、排除故障停机及遇不可抗力停机除外),网上交易起止时间以网上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价及竞价的基本原则:
参与网上交易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1、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2、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及其整数倍;
5、按报价最高者得,对于设有底价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报价应符合的规定:
1、竞买人应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2、在网上报价截至时间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
3、网上报价截止前5分钟,经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5分钟内提交新报价的,在报价截止时点交易系统转入限时竞价程序。未提交新报价的,不能转入限时竞价程序,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4、报价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在网上报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设有底价的,应不低于底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2)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是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且符合其他条件的,确定为竞得入选人,但低于起始价者除外(设有底价的,应不低于底价);
5、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
(四)已提交申请并经系统确认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网上限时竞价的程序为:
1、网上限时竞价时,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限时竞价时间变为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同时停止接受新的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截止时,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3)网上限时竞价时,如无人报价,则以该宗地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设有底价的,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3、限时竞价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七、加价幅度
本次网上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八、现场踏勘
竞买人可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九、成交确认
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将按照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得入选人,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成交公示。
十、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竞买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二)本次挂牌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四)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测绘费、评估费、 征地成本等。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1、司法机关、监察等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出让宗地有重大影响的;
3、因不可抗力,系统重大故障(例如线路、系统软硬件、供电等故障),网络被入侵等出让人不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网上交易中止时间不得超过5天,待中止情形消除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及时恢复网上交易活动,即时通知竞买人;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的,网上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八)因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露等造成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对不按要求进行相关设置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十)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