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21)鲁0923执恢2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尊生与被执行人展长伟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展长伟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胡尊生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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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展长伟,男,1971年3月36日出生,回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龙山大街016号2区xx号。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10326xxxx。
未履行标的额为人民币48300元。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展长伟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35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