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2021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已公布,现将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进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7月20日上午7:3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佛山街008号)院内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时须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
2.有怀孕考生需提交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孕证明材料。请将有孕证明材料于体检前上交。
3.为节约考生时间、减少旅途奔波,体检通知书请自行下载打印,打印后请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并在体检通知书上签上姓名。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携带至体检集合地点。山东省外以及山东省内电子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集合时,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生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附件1:体检通知书.doc
附件2: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