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2021-08-09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40
核心提示: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根据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技术员及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政府、县直农技推广部门:

  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根据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技术员及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指导员遴选推荐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县乡两级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

  2、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培训;

  3、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入户指导与培训,在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时间平均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4、能够按时完成农技推广信息化APP平台的考核工作。

  二、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等;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粮食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能够通过指导服务,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申报审批表,于8月13日前由人选所在单位将申报审批表纸质版汇总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电话:0538-2831126)。

  附件1:技术指导员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技术指导员汇总表.doc

  附件3:科技示范主体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4: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xls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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