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正风肃纪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让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越筑越牢、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全体党员干部要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要求,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治“四风”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等要求,做到明规矩、筑防线、守底线;要深入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照案例吸取教训、自我“体检”,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腐败”,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做到: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过程中出现奢侈浪费现象。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既查“四风”问题,又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强化分析研判,对“四风”问题特别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优先处置、严惩不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