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2021-10-08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960
核心提示:2021年东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市社区服务岗,共3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限东平县户籍或东平县生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聘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现场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开始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截止时间。

  (二)地点: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邻二楼)。

  (三)提交材料:

  (1)报名人员须由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录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根据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1)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用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因拟录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对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签订合同的录用人员派遣到东平街道办事处工作,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内录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东平街道负责,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东平街道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相关情况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待遇。录用人员按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标准确定报酬待遇;参照上年度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企业职工交纳五险一金。

  八、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简称“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在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前,考生须提前打印《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交给工作人员。

  (二)“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提前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东平街道办事处、东平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程办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538-2832832

  (三)本次招聘流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四)本次招聘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东平信息港、大众网(东平)。

  附件:1、东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

  表格下载:https://www.dp191.com/Download/2021/1006/672.html

  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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