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现公布一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典型案例。
一、 东平县鸿志速冻食品经营部
存在问题:从诸城市渤海水产城13-3购进的印度带鱼未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
采取措施:责令停业整顿。
二、 东平县宏成食品店
存在问题:从东平县鸿志速冻食品经营部购进的印度带鱼未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
采取措施:责令停业整顿。
对上述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管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处理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和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依法处理违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公告》相关规定,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现予以曝光。
全县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县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不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