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是判断新冠病毒感染的“金标准”。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5月2日在全县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5月2日6时开始,下午2时完成采样。
二、检测范围
东平县辖区全部人口,包括临时来东平人员,一人不漏,全部都要参加这次核酸采样。
三、注意事项
(一)采样当天,在校上课、补课的师生员工由采样机构在校园采样,并由采样单位录入信息。放假休息的师生员工到居住地就近采样点采样,并持回执贴返校。
(二)请广大居民提前在山东省全员核酸系统录入采样信息,也可利用前六轮全员核酸采样保存的截图或打印好的二维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三)采样前30分钟不要吸烟、喝酒、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四)采样全程要规范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等待区“1米线”,采样区“3米线”的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人群聚集,严防交叉感染。
(五)采样中,在等待前一位受测者采样时,不要立即摘口罩上前采样,应等待医护人员准备工作完成后,迅速上前摘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避免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结束立即戴上口罩,迅速离开采样点,严禁随地或向采样垃圾桶吐口水,回家后立即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六)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幼、病、残、孕人员,请提前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人。
(七)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人员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原规定渠道进行检测。
(八)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全县停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九)对完成核酸检测采样的人员,发放全员核酸检测回执贴。回执贴作为出入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有效证明。
(十)不参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广泛转告周知,按时按要求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