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做好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和宴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主动进行报备。各酒店举办5桌以上宴会时,必须提前两天向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批准后方可举办。酒店要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2、承办各类宴会的酒店,要提前告知主办方参加宴会人员落实扫码、核酸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前全面排查工作人员、参加人员涉疫风险,酒店要留存参加人员名单。酒店要与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主办方要保证参加人员均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3、酒店安排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宴会疫情防控,宴会过程中全程值守。宴会的每个大厅分别设置各厅场所码,凡进出大厅均扫码。安排专人在宴会大厅门口查验进出人员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对照行程码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频次,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同时保证相邻两桌客人就坐后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4、发现进店人员存在“红黄码”、7天未检、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不得放入并立即开展应急处置,登记相关人员信息,立即报告所属社区。
5、原则上不得邀请省外人员以及有本土感染病例的省内其他地区人员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县外人员提前5天到达参加地,3天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并严格落实“五天三检”等防控措施。
6、凡在村或社区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社区、村委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
二、参加聚集活动的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婚丧嫁娶和宴会的人员要主动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记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监管
1、根据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要求,城区承办婚丧嫁娶和宴会的酒店、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网格包保单位共同管理。其余酒店、场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2、对未张贴和使用场所码或者未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存在无人值守、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的,视情约谈酒店和相关场所负责人,给与黄牌警告或者红牌整顿,造成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