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鲁0923执11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卫峰与被执行人刘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卫峰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波,男,1981年12月29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罗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11229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200元。 首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波的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5851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