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传云与被执行人刘仰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仰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贾传云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仰龙,男,1986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沙河站镇大刘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1221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仰龙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29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