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东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徐立勇的提请,于2023年1月3日决定任命:
张华同志为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常林同志为东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巩栋仁同志为东平县民政局局长;
马俊峰同志为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峰同志为东平县水利局局长;
乔曙光同志为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强同志为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建利同志为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健同志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长龙同志东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牛东同志东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强同志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马俊峰同志东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旭鹏同志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彭衍胜同志东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峰同志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张士才同志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玉寅同志东平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