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再作贡献、再立新功,东平县委宣传部、东平县妇联、东平县融媒体中心决定联合开展东平县第八届十大女杰评选活动,宣传和表扬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妇女典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优秀女性。已被评为往届十大女杰的同志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女性素养好。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女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推进东平高质量发展中勇立潮头、敢当先锋。
3、创新奉献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建功立业,在复杂环境中矢志不移、艰苦创业,在行业领域里能勇于创新、成绩显著。曾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引领风尚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东平县第八届十大女杰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1、人员推荐。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各级社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单位、本部门的杰出女性参选。每个单位推荐人员至少1名。
2、确定候选人。评选活动办公室先期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情况汇总后,将参选人员名单提交评选组织委员会,由评委会综合评定30名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经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审查合格后,通过县级媒体和东平妇联微信公众号刊登候选人事迹简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公示7天后,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4、投票评选。召开评委会会议,听取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十大杰出女性名单,其余二十名人员为东平县第八届优秀女性。
5、广泛宣传。202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对评选出的第八届东平县十大女杰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六、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各级社会组织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着重推荐在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和广大妇女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人选。特别是对长期扎根基层,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一线工作者要给予适当倾斜。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推荐各行各业的妇女先进典型。
2、提供材料,确保真实。被推荐人需填写《东平县第八届十大女杰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的事迹简介各2份(用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被推荐人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书,各提供复印件2份。
3、明确时间,及时报送。各推荐单位要在2023年1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报送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七、东平县第八届十大女杰推荐人选登记表
通讯地址:东平县龙山街19号东平县妇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2821423
电子邮箱:dpful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