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鲁0923执274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吉明与被执行人李吉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吉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吉明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吉荣,男,1972年07月1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720712xxxx,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大羊镇东三旺村。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80000元及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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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吉荣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35
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