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平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

   2023-03-30 东平司法局630
核心提示:2022年,东平县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高质量开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东平县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三敢两不怕”的工作理念,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高质量开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行政复议

  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共涉及7种案件类型,行政处罚45件,投诉举报处理16件,行政强制6件,政府信息公开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2件,行政救济1件。

2022年度东平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

  2022年,依法受理68件,共涉及11个部门单位:公安局32件,市场监管局11件,综合行政执法局8件,人社局3件,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件,发改局2件,卫健局1件,乡镇街道8件(银山镇4件,老湖镇2件,大羊镇1件,斑鸠店镇1件)。

2022年度东平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

  2022年,审结案件63件,维持21件,驳回12件,撤销7件,责令履行5件,确认违法2件,和解后终止16件,纠错率为22.22%。

2022年度东平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

  行政应诉

  2022年全县共办结行政应诉案件251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2件,因程序违法导致败诉6件,因未作出赔偿导致败诉12件,因执法机关调查事实不清导致败诉2件,因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败诉2件。败诉率8.76%,比2021年下降11.24个百分点。

2022年度东平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通报

  反映出的共性问题

  法治意识有待提升,在推进征收拆迁、东平湖保护、违法图斑消除、违法建设治理等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工作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对复议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答辩质量不高、举证不充分的现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主体认定错误、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工作

  提升行政复议社会知晓率。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了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端口,搭建起更为完善的“线上+线下”复议申请通道。发布了《东平县关于公开行政复议申请途径的公告》,将行政复议办公室、一体同办点、基层便民联系点等地址、联系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等向社会进行公开。制作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图》等宣传册、图板,并将其悬挂在行政复议办案场所,方便群众了解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及程序。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同比增长68.1%,行政复议知晓率显著提升。

  提高复议案件审查质量。配套完善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将审结案件行政复议决定书全部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配套完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所有案件均需经集体研究,方可确定审理意见。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及时组织专家、法律顾问进行论证。配套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让各方当事人面对面,充分表达各自的主张,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同时,找准矛盾焦点,化解行政争议。

  务求行政复议实效。注重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列为执法监督的重点,通过建议书、意见书、预警函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达到“审结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2022年,共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6份,预警函6份。注重行政复议与服务营商环境相结合。将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营商环境造成损害的错案,责令及时纠正。注重行政复议与维护社会和谐相结合。在办理复议案件中,既注重复议的法律效果,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审慎考虑各方面因素,注重复议的社会效果。加大全过程调解力度,力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大说理式法律文书的运用,对案件争议焦点,在复议决定书中逐一进行说理式回应,为当事人答疑解惑。2022年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无一引发诉讼或信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应诉工作

  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做出批示,并在各种会议上,多次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从根源上降低败诉率。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办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降低行政败诉率工作。以《泰安市行政败诉案例选编》发行为契机,对全县领导干部和应诉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法院、司法局、律师等专业人才,先后到8个单位开展了送法上门活动,累计培训执法人员600余人次。

  配套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出台了《东平县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应诉责任主体,规范了行政应诉程序,同时配套完善了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行政应诉工作月通报制度,对行政败诉和高风险案件化解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引导涉诉单位通过和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减少败诉风险。2022年,共向6个涉诉单位发出预警,涉及的行政争议均得到有效化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作用,由司法局选派熟悉行政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在编在岗中层干部,常驻和解中心办公,对行政争议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败诉风险的,积极与涉案单位沟通,力求双方达成和解。难以达成和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共审结行政起诉案件251件,经和解中心和解,达成和解协议主动撤回起诉213件,和解成功率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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